遠傳與台灣大在第一波4G頻段釋照時,相互標下了對方原本使用於提供2G服務的1800MHz頻段,遠傳不滿,其率先繳回C1的2G執照,讓台灣大得以向NCC申請指配作為4G使用,但台灣大迄今仍未將C4的2G執照繳回,致遠傳遲遲無法使用其在去年10月底、花了117.15億元標下的C4頻段。

中國時報【翁毓嵐╱台北報導】債務協商

只是,4G開台逾1年來,包括中華電信及遠傳都已透過移轉或保留部分自己所取得的4G頻段,用作2G服務,除保障2G用戶權益,也提升頻譜效益。

台灣大昨在庭訊時指稱,雙方簽下繳回頻譜協議時,是約定「同日共同」繳回,是遠傳逕自未通知對方,就先行繳回頻譜;目前台灣大要等到明年2月29日才繳回的決定,並未改變,台灣大並搬出2G用戶指出,若其現在繳回C4使用權,其2G用戶權益就會受損。

遠傳電信控訴台灣大哥大惡占其標得的4G頻段爭議,在經一連串的假處分攻防戰後,遠傳正式提出民事訴訟,要求台灣大在未返還其標下的C4頻段前,不得企業貸款使用遠傳先前繳回的C1頻段,同時提出10.58億元的損害賠償;該案昨並在台北地院進行首次言詞辯論庭,遠傳直言台灣大「根本是在找藉口」。



台灣大昨並強調,不論是C1還是C4,NCC都曾表示,台灣大是合法使用。不過,NCC也多次呼籲,有「卡」住其他業者頻段的4G業者,可依循遠傳模式,提早繳回2G頻段執照,讓該頻段之設備及服務轉作4G使用,以提升整體頻譜使用效益。

爭頻譜 遠傳:台灣大找藉口

但台灣大卻在此次遠傳對其提出假處分後,選擇提前繳回在900MHz(B3)的2G執照,而非C4,遠傳因此質疑台灣大是假2G用戶權益之名,行故意占用之實。

遠傳強調,當時雙方簽訂協議的目的,是為鼓勵雙方愈快繳回互占之2G執照愈好,且雙方都還有數10萬的2G用戶,簽約時都已將此列入考量,加上NCC作為電信主管機關,即已有把關,及要求業者在2G執照繳回後,信用貸款須以4G頻段繼續提供合約期未滿之2G用戶服務,直言台灣大「根本是在找藉口」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爭頻譜-遠傳-台灣房屋貸款大找藉口-215008617--finance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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